汉朝中央集权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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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中央集权的确立

内容摘要:汉朝作为我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巩固阶段,为后世的一统提供了前例,开创了中国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新局面。  

关键词:中央集权、汉朝、汉武帝、西汉大一统

 正文 :

    在我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发展过程中,汉朝是一个重要阶段。一般认为,其发展规律为:秦创立汉巩固隋唐完善两宋强化照清达到顶峰。汉朝在中间起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汉朝在中央集权制发展中所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表现是汉武帝的大一统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基础

   汉高祖和他的后继者汉文帝、汉景帝等,吸取秦亡教训,减轻农民的徭役、兵役和赋税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文帝、景帝奖励努力耕作的农民,劝诫百官关心农桑。每年春耕时,他们亲自下地耕作,给百姓做榜样。他们提倡节俭,并以身作则。文帝在位二十多年间,宫室、园林没有什么增加。他修建的陵墓,要求从简,不许用金银等装饰,只能用陶瓦。

     西汉初年实行的休养生息政策是建立在吸取秦亡教训的基础上的。建汉之初,刘邦就多次组织人讨论秦亡原因。当时儒生陆贾向刘邦提出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的建议,刘邦觉得很有道理,遂指使陆贾把秦朝失天下的原因和以往帝王治天下的经验总结出来,成为《新语》十二篇。刘邦看了以后很受启发,认识到秦朝之所以灭亡,就是秦朝的统治者对人民狠毒残暴,加之沉重的徭役,残酷的刑罚,副得广大群众走投无路,才有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为了防止人民的反抗,他采取了反秦之弊,与民休息的政策。他鼓励士兵回乡生产,免除他们的徭役、田租,改秦时的十税五为十五税一,受灾地区可以免租税等。后来汉文帝即位后,以高祖刘邦的既定方针为基础,推行了一系列治国利民的政策,开创了文景之治的局面。他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曾多次讲过:农业是天下的根本,没有比它更重要的了;人民有吃有穿,天下才会太平。为发展农业生产,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他即位的第二年,就免去天下田租的一半;十三年后,完全废除了田租。每年的春天。他还亲率大臣耕作,生产供祭祀用的粮食。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他还规定农民种地没有种子,由各县借给他们;没有口粮,由各县贷给;发生天灾,由各县赈济。文帝一生提倡节俭,在封建帝王中也是罕见的。他在位23年,宫室、园林、狗马、衣服、车驾都没有增加。文帝平常经常穿着黑色的衣服,就连对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要求也很严格,规定衣裙下摆不准拖到地面,帷帐是素面,全不刺绣,也没有花边等。他修建陵墓时,下令随葬品只有陶器,禁止用金银铜锡等贵重物品,他在遗诏中说:给我送葬的车马,不准陈列兵杖;送葬人戴的白布孝带宽不超过三寸;治丧期要短;在治丧期间,不要禁止百姓结婚 、祭祀、饮酒与吃肉。汉景帝刘启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比较有名望的皇帝。他即位后,继承和发扬了汉文帝时期的传统,把文帝开创的安定富足的局面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因而才有文景之治之称。汉景帝和汉文帝一样,强调以农为本,继续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他在位的第一年,虽然复收农田半租,坚持三十而税一,但这仍然是很轻的税收。由于景帝体恤民情,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使西汉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一派国家安宁,人民丰衣足食的繁荣景象。

   “文景之治。文景时期,社会比较安定,百姓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国家的粮仓丰满,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仓外;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历史上把这一时期的统治称为文景之治。文景之治局面的出现,是建立在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基础上的,而汉初的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是在吸取秦亡教训的条件下开始的。而秦亡又是因为暴政。秦始皇陵的修建是秦朝暴政的一个反映,而汉文帝陵的修建却是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一个缩影。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

 ㈠、汉初分封的诸侯国,还有相当的势力。

 ㈡、西汉初年,诸子百家的各派人物还很活跃。诸王门下聚集许多宾客,常常批评皇帝的政策,指责中央,对中央集权很不利。

 ㈢匈奴仍然威胁北部边境,商人势力开始膨胀,地方豪强势力壮大,武断乡曲,土地兼并问题也日益严重等等。

  总之,汉武帝时,由于新旧矛盾的交错,迫使西汉中央政府必须实行中央集权统治,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西汉的经济实力增强,具备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物质条件,汉武帝雄才大略,善于用人。这二者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可能性。这一切,都把加强中央集权提到日程上来。汉武帝通过下令诸王把自己的封地分给子弟建立侯国和其他办法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统治等措施,最终实现了大一统。

   三、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颁布推恩令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以后,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继续打击地方势力。 

  汉武帝于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采纳中大夫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诸子都在王国范围内分到封地,作为侯国。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数十里。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后来,汉武帝又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左官律规定,凡在诸侯王国任官者,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并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附益法严禁封国的官吏与诸侯王串通一气,结党营私,以达到孤立诸侯王的目的。 

  公元前112年(元鼎五年),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助祭的酎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夺爵、削地者达106人,占当时列侯的半数。至此,王、侯二等封爵制度虽然还存在,但所封王、侯只能衣食租税,不得过问封国的政事,封土而不治民。通过这些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此后,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加强了。 

    2.君主集权的加强  

  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提高皇权,采取了限制丞相权力的措施。他亲自过问一切政务,令九卿不通过丞相直接向他奏事。与此同时,还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作为自己的高级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划策。这样,在朝官中有了中朝和外朝之分。由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逐渐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机关了。中外朝的形成,显示了皇权的高度集中。 

  汉武帝还颁行了一套新的选用官吏制度,以扩大统治基础。汉初,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随从,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即可由郎官中选用。军功地主到武帝时已经没落。郎官多出自任子赀选,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因此,汉武帝即位后,除沿用上述制度外,又建立了新选拔制度: 

  其一,察举制。汉文帝时已有贤良孝廉之选,但未形成正式制度。汉武帝时,开始明文规定下来,凡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不久又规定依人口的数量,按比例选举,取消了资产的限制。这样使察举制逐渐完善起来。  

  其二,征召制。征召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人,由汉武帝召见,确有才能,授予官职。与此同时相配合的还有公车上书之制,天下吏民上书言事,如有可取者,即以其所长,授以官职。    

  其三,博士弟子考试成绩优异者,也可入仕。公元前124年(元朔五年),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置五经博士弟子,每年考试,凡能通一经以上者,可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得甲等者并为郎官。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人,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封建统治机构。  

    3.收归铸币权 

  汉 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这一方面造成币制混乱,阻碍了商品的正常交换,另一方面,一些贵族官僚、富商大贾操纵造币之权,富比天子,威胁中央。吴楚七国之乱时,铸币便为其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持。 

  公元前113年(元鼎四年),汉武帝下令宣布禁止郡国铸钱,把全国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把钱币大权收归中央。成立了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这次新铸的五铢钱(也称上林钱或三官钱),重如其文,钱的质量很高,便于流通,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货币。  

   4.盐铁官营,均输平准 

  汉初,盐铁为私人经营,国家仅设官收税而已,特别是文帝时,对盐铁经营采取放任政策。汉武帝采纳大商人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建议,决定把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酿酒等重要工商部门收归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的大盐铁商为盐、铁官,管理煮盐、制造铁器和买卖盐铁等事务。不产铁的地方设小铁官,以熔化废铁作农具或用具。盐铁官营后,严禁私人铸铁和煮盐。自从盐铁官营后,汉政府大大增加了收入。但是管理盐铁的官吏多为盐铁商人,经营不善,往往产品质量低,价格昂贵,贫民购买不起。 

  汉武帝死后第六年,即公元前81年,郡国所举的贤良文学,曾议罢盐铁官营事。会议的结果,取消了酒的专卖和关内铁官,对官营政策作了很大的调整。 

  汉武帝在实行盐铁官营的同时,推行了均输平准政策。公元前110年(元封元年),汉武帝采纳大农令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所谓均输,就是调剂运输;平准即平衡物价。原先汉政府各部门常常抢购物资,引起物价上涨,地方上交中央的贡赋,往来烦难,或不偿其费。而且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操纵物价。于是由大农令统一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调度、征发从郡国征收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又由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做为官家资本经营官营商业。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并获取收益。

  实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政策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5.算缗和告缗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力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元狩四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的命令。 

  算缗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四千钱,抽一算;不是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的车,则征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只船抽税一算。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鼓励知情者揭发,叫做告缗。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此令一行,各地争相告缗。在杨可主管告缗事务时,告缗之风,遍及全国。 

  上述各项措施的实行,限制和打击了富商大贾、豪强、贵族的经济势力,增加了西汉政府的财政收入,暂时解决了由于战争和奢侈浪费所造成的困难,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经济力量。但却对商品经济产生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 

      6.“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初经过七十年左右的休养生息,地主阶级的统治已经巩固,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已不能适应地主阶级的要求。主张加强君主集权、实现大一统的儒家思想便起而代之。于是,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即用经过董仲舒改造过的儒学思想,作为统治思想。 

  汉武帝所以要用董仲舒的儒家思想作为统治工具,首先是董仲舒非常强调大一统,这种思想适合政治上大一统的需要,可以作为加强中央统一集权制的理论根据。其次,是由于董仲舒的儒家思想吸取了道、法、阴阳五行等学说,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就是利用道家的天道观,为封建政权服务,把道家的道统,变成封建的法统。董仲舒还特别强调法治,把儒法两家糅合为一体,既主张以教化为大务,又主张正法度之宜,这种统治思想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自从汉武帝确定独尊儒术以后,儒学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 

  7.强化了军队和法律 

  汉武帝在广开仕途的同时,又采取措施,强化了军队和法律。在中央的常备军中,增设八校尉,隶属北军;增设期门军、羽林军,隶属南军。此外,又增设楼船(水军)等军种。军队的加强,使中央集权有了更坚强的支柱。同时也加强了对外和对内镇压的力量。汉武帝时,法律更为严密烦苛,表明封建专制主义对人民统治的残酷性。   

    通过以上的措施,汉朝排除了种种阻碍,最终实现了大一统,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得到了巩固,并且为后世提供了经验。最终,中国走上了中央集权的道路。

 

参考文献:《大一统的汉朝》

          《西汉的中央集权》

          《汉朝详述》

          《我国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西汉历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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